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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政务信息工作规范》的通知

  (四)重要的社情民意。如一个时期干部群众最关心、议论较多、意见较大的热点、难点等民生问题。
  (五)其它须报送的重要情况。
  第十一条 信息工作人员应通过实地调查、参加会议、询问等方法,直接搜集信息;也可利用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手段搜集信息。
  第十二条 信息工作部门应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阶段性信息需求要点,按要点要求搜集信息,并依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需求要点。
  第十三条 信息工作人员应根据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对原始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并做到:
  (一)选题新,关注新情况、新问题、新动态;
  (二)内容真实可靠,有根有据;
  (三)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客观、全面、系统、完整、中心明确;
  (四)掌握时效性,尤其对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反映;
  (五)处理好点与面、正负反馈、对上对下服务的关系;
  (六)特别需要对政府决策有参考价值的信息。

第三章 信息编写和审签

  第十四条 编写政务信息应注意事实准确、文字简练、主题鲜明。做到引用数据清楚准确,计量单位、量词以及汉字、数字、标点使用规范。在编写中遇有原始信息材料表述不清或对事实有疑问时,必须进行核实。宏观信息要有广度,微观信息要有深度,突发信息要有速度。
  第十五条 政务信息稿件应以标题为开篇导语。标题要醒目,贴切、简洁、新颖、朴实。稿件用事实说话,直切主题,减少议论,力求简短。要加强信息调研,对所收集的大量、零碎、孤立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综合、通过量的分析和质的判断,挖掘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前瞻性和预见性的综合信息。
  第十六条 政务信息审签应做到既要简化手续,注意实效性,又要严格审批,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上报信息要经领导审签,具体审签程序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规定。

第四章 信息报送

  第十七条 政务信息的报送,应根据信息密级和缓急程度分别采取电话、电传、计算机网络等手段,密级高的信息应加密。报送的信息要尽量利用现代化传输手段,以增强时效性和提高设备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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