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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08年全州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9、扎实做好经济普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选配普查人员,做好人员培训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10、做好农业普查收尾和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按时发布普查公报,编印普查资料,做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及总结评比工作。
  11、做好投入产出调查的登记、数据处理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全州投入产出调查任务。
  四、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
  12、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统计台帐,规范报表等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对统计工作不按制度和规范要求执行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13、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统计工作,不断改善县(市)统计局和乡镇(街道)统计站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按照省上的要求,各乡镇(街道)统计站必须有专门的统计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需的办公设施、有必需的统计工作专项经费、有统计站牌子、有统计站专用公章、有统计工作制度。
  14、强化自身建设, 依法加强统计管理,使统计管理科学化、单位管理制度化、业务流程规范化和档案管理标准化。
  15、各县(市)统计局要按照省统计局和甘肃调查总队对市(州)统计局与同级调查队统计业务分工协作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州统计局与甘南调查队成立协调委员会,切实做好局队间的工作分工与协作,共同促进全州统计工作。
  五、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16、州、县(市)统计部门要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条例,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开展执法大检查,继续落实“消除无案县(市)”和“消除无案专业”目标责任制,依法维护统计数据权威。
  六、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
  17、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对省、市(州)、县(市)三级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和骨干网扩容提速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县(市)政府要尽快落实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经费,全面做好本级信息网络建设以及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要以此次网络扩容建设工程为契机,把信息网络建设延伸到乡镇(街道)统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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