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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05-2007年度发展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完成“12345”工程先进单位的通知

  6.重视员工劳动保障。
  7.严把质量关,重视创品牌工作。在国家、省、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发生严重产品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投诉事件。
  8.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规定;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10强纳税企
  2007年度纳税额在全州排列前十名的企业,出口创汇企业其出口退税额可以计入实交税金。
  (三)优秀企业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作为行业的骨干和排头兵。
  2. 近3年来在现企业任董事长、经理(厂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企业营业收入达 200 万元以上,利税总额15 万元,当年度实际入库税金10万元。出口创汇企业其出口退税额可以计入实交税金。
  4.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敬业、勤业精神,依法诚信经营,没有发生失信行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重视社会效益,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纳税、安置就业、资助教育、扶贫济困、赈灾救灾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5.具备较高素质。作风民主,班子团结,尊重员工权益,重视员工培训,企业生产现场和经营场所井然有序;骨干人才留得住、用得上。
  6.企业在行业整合、品牌建设、技术创新、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经营模式创新、传统产业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人才引进、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中开展卓有成效的创新活动,表现突出,并产生较大社会效应,在省内、州内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
  (四)优秀个体工商户
  1.2007年营业收入3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当年度实交税金2万元以上。
  2.在工商领域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有良好的工商信誉和社会责任感,依法诚信经营,没有发生失信行为。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重视社会效益,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纳税、安置就业、资助教育、扶贫济困、赈灾救灾等方面做出过积极贡献。
  三、评选方法
  (一)全州评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县(市)2个,2007年度优秀企业家20名,优秀个体工商户20名。
  (二)设立甘南州2007年度优秀企业家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评审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扎东任组长,州政府副州长冯文戈、州政府副秘书长全永康、州乡镇企业管理局、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局长敏占彪任副组长,成员由州乡镇企业管理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州经济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工商局、州工商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乡镇企业管理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由州乡镇企业管理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拜亨进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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