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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8)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的《甘南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甘南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县(市)、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州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矿山、在建水电站、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事故隐患突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经研究,制定了《甘南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县(市)、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二、重点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一)重点排查对象:各县(市)、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硅铁、铁矿冶炼厂)、有色(单纯的有色金属冶炼厂)、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水电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急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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