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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内蒙古察哈尔工业园区行政区划和托管移交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内蒙古察哈尔工业园区行政区划和托管移交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8〕62号)


集宁区、察右前旗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2008年2月28日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市委吴永新书记2008年4月10日主持召开的四大班子现场会议精神,决定实施内蒙古察哈尔工业园区行政区划,并对规划区内集宁区和察右前旗的部分乡镇由园区管委会进行托管。现就行政区划和托管移交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政区划和托管移交范围

  察右前旗黄旗海镇和八大宏移民新村整体划归内蒙古察哈尔工业园区管理。

  平地泉镇的老羊圈行政村(其中二岽子村一队、六队和邓士村民小组划归集宁区),巴音镇的赛汉塔拉、大喇嘛营2个行政村,八苏木行政村的头号村、二号村、三号村、四号村和白家湾5个村民小组,玫瑰营镇的圣家营行政村,白海子镇的章盖营、南界、乔家村3个行政村,划归黄旗海镇管理。

  实施新的区划后,内蒙古察哈尔工业园区管委会参照县级人民政府管理权限,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移交工作应按上述内容整体进行移交。

  在新的行政区划未经自治区审批之前,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平稳过渡,对外黄旗海镇仍冠名察右前旗黄旗海镇,原支农惠农政策渠道、统计口径等不变。

  条管单位的机构和人员暂仍由条管部门管理。

  二、行政区划和托管移交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行政区划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察右前旗人民政府、集宁区人民政府、察哈尔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在完成勘查定界的基础上由市民政局进行资料汇总和组件上报。

  (二)机构和人员移交工作:黄旗海镇行政事业人员和八大宏移民新村管委会行政事业人员整体移交内蒙古察哈尔工业园区。移交工作由市编办牵头,会同市人事局、财政局、察右前旗人民政府、集宁区人民政府、察哈尔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对移交的乡镇及所属机构和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在此基础上,将托管乡镇的机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档案进行整体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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