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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5月1日-5月31日,检查验收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工作,巩固成果,弥补不足。

  6月1日-7月20日,开展农村牧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农村牧区改水改厕工作。

  7月20日-7月31日,以迎奥运为主题,再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以良好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迎接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8月1日-12月31日,指导有关旗县市区开展创卫工作,推荐条件成熟的旗县市申报自治区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组织开展市级卫生创建活动。

  10月10日-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秋季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运城乡居民区积存的垃圾,疏通下水管道、清掏公共厕所,为保持冬季城乡卫生面貌打好基础。

  10月21日-12月31日,市爱卫办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各旗县市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总结。

  六、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新时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道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乌兰察布的目标,深入持久地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领导重视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筹部署爱国卫生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专事、专人、专管。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特别是在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迎奥运之际、深秋入冬之际,开展声势浩大、群众参与的爱国卫生集体活动,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各地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城乡卫生管理机制,持续保持城乡良好卫生面貌的状态。   

  (三)大力宣传,舆论引导。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最主要的是提高群众的参与性,要通过宣传教育,使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自觉自愿、积极主动、热情饱满地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传单等多种有效途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宣传合力,造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态势,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投身爱国卫生运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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