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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8〕60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2008年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

  为积极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地区档次和品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结合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预防为主”和“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依法治理城乡普遍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逐步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加快建设卫生城市、卫生城镇步伐,积极创造良好的人居、投资、发展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环境需求,展示提升乌兰察布市新形象,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迎接改革开放3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全市城镇无暴露垃圾,垃圾日产日清率达100%。

  2、城镇主次干道道路平整、干净、无污水、坑凹,道路两侧绿化带秀丽多姿,排水沟渠完好畅通,并在道路两侧设置数量充足、美观适用、密闭的垃圾箱。

  3、城镇公路、铁路出入口处无垃圾堆放。

  4、城镇临街建设干净亮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设摊点现象。

  5、城乡单位、居民住宅清新干净、庭院整齐美观。

  6、城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行业、公共场所执业行为规范,卫生制度健全,持卫生许可证经营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率100%。

  7、城乡环境质量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镇标准》要求。

  8、城乡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率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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