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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8〕3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农牧厅《关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方案
(省农牧厅 二○○八年三月)

  为了扎实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五年发展目标

  通过对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到2012年实现六个目标:

  一是龙头企业集群有较大发展。重点围绕油菜、马铃薯、蚕豆、蔬菜、中药材、特色果品、牛羊肉、奶牛、毛绒、饲草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形成10家左右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

  二是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布局更加优化。形成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布局区域化、经营集约化、生产专业化,提高特色优质农畜产品产业化生产能力,提高名特优产品在农畜产品总量中的份额,满足龙头企业加工需要。

  三是农畜产品品牌建设有较大突破。创建一批特色优质、绿色环保的农畜产品品牌,省级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达到国家绿色食品标准,龙头企业创国家和省级著名品牌产品达到20个左右。

  四是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扶持培养规范一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与经纪人队伍,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扶持发展运作规范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50个以上。

  五是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有较大提升。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农畜产品加工率达到30%。辐射带动60%以上的农牧户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牧户来自产业化经营的收入明显增加。

  六是农畜产品市场销售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在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集散地,重点建设一批综合功能齐全、带动辐射作用强、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区域性农畜产品专业市场。

  二、扶持原则及要求

  (一)原则:按照市场导向、择优扶持、公开透明、动态监管的原则,围绕农牧业产业布局及特色优势农畜产品,集中力量扶持建设特色农畜产品基地,扶持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畜产品专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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