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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研究制定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稳步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就业和生活保障机制。

  加快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拓宽适应对象和范围,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和授信额度,有效增加对农民的信贷投入。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安全和发展为主线,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7〕179号)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着力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发展。以推进建设新型粮食市场物流体系工程、粮食质量安全工程、项目合作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信息、储备与应急工程为切入点,搭建粮食企业发展平台,通过加大对企业政策、资金的引导和扶持力度,推动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健康良性的发展,确保全省粮食安全。

  五、继续深化投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实施。研究制定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公示暂行办法、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行业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资管理体系。各州、地、市应加快出台和完善投资体制改革的相关措施。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以提高基层政府财政保障能力为目标,努力规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改进完善转移支付办法,规范转移支付管理,加大对县乡等基层政府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省内地区间的财力差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认真总结“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总结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经验,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综合预算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努力推进预算执行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同时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规范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转让收支管理,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等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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