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评议考核机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今年起,要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要量化、程序要透明、结果要公开,并逐步实现与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发挥评议考核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督促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
五、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通过修订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要落实领导学法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要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主体、内容、对象、程序和监督方式,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重大决策的听证、公布制度和决策跟踪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
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要认真执行《天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审查和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制度和定期评估制度,及时清理废止一些过时的、或与现行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文件。要逐步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以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适应性。要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着力研究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协调改革发展中的各方利益,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把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要认真落实《天水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体系,落实备案工作机构和人员,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要责令修改或废止,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相关部门)。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依法界定政府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落实《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法定化。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要从注重具体事务管理、具体项目审批转移到宏观调控、研究制定政策和监督管理上来,合理划分市、县区之间、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逐步解决职能交叉问题(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