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前,组织修订完善《上海肉品、活鸡交易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管理规范》。
第二阶段 全面推进(2008年3-11月)。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推进,市、区县经委联动,抓重点、分阶段,协同推进。具体推进计划见附表一。
第三阶段 总结验收(2008年11-12月)。组织专家评审,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规范运行。
(二)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统一为民办实事认识,统筹力量,组织实施,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市经委负责总体进度协调和外省猪肉供沪企业的建设任务。各区(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各区(县)经委具体牵头负责,推进本区(县)的屠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零售终端的建设任务的实施。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监、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协同推进实施工作。
(2)抓住重点,协调推进。针对猪肉流通企业面广量大、环节多的现状,通过建立信息追溯系统形成猪肉流通管理体系。各区(县)经委可分期分批、有序推进。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财政配套政策,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质量和按时完成实事项目建设任务。
(3)注重结合,提升效应。信息追溯系统建设要注重与专项整治和长效监管相结合:一是抓好与巩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相结合,提高定点屠宰企业的内部管理和猪肉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抓好与标准化菜市场的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推进菜市场管理公司ISO9000管理认证、品牌经营等工作,提升标准化菜市场管理效能;三是加强与已建立对接关系的外省市生猪养殖场、肉品经营户等企业联系,理顺通道,建立从源头到终端的全过程信息链。
(三)资金安排
项目建设资金在企业投资建设的同时,市、区(县)两级财政适当给予扶持。按照事权、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市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信息系统数据处理中心建设、终端软件购置、本市屠宰场实时监控以及外省市肉类加工厂终端系统配置等;该实事项目中大卖场、标准化菜市场、肉类批发市场的信息追溯子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由相关区县负责落实。
附表1:
项目推进计划表
2008年度
项 目 名 称
| 一季度
完成数量(家)
| 二季度
完成数量(家)
| 三季度
完成数量(家)
| 四季度
完成数量(家)
| 合计
(家)
|
生猪屠宰及肉品流通信息追溯子系统
| 3
| 6
| 6
|
| 15
|
外省市肉品加工厂(屠宰场)
信息追溯子系统
| 1
| 3
| 6
| 10
| 20
|
肉类、活鸡批发市场信息追溯子系统
| 2
| 5
| 4
|
| 11
|
大卖场(配送)肉品信息追溯子系统
| 10
| 30
| 45
| 48
| 133
|
标准化菜场信息追溯子系统
| 120
| 160
| 180
| 140
| 600
|
猪肉流通安全数据中心
|
| 1
|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