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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本市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项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经委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本市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项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
  经市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同意,已将“建立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列为200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为此,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实施本市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项目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实施本市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项目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按照市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的工作要求,市经委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开展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已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为认真落实、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制定本市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追溯系统)项目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猪肉流通基本情况
  本市每年猪肉消费60万吨左右(折合生猪约1000万头),70%左右由外省调入,其中,以生猪和肉品调入本市约各占50%。
  1、猪肉流通方式:一是本市或外省市进沪生猪进入本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宰杀后,以白条肉(包括外省市进沪肉品)进入本市肉类批发市场,通过交易进入本市零售市场(主要为菜市场、伙食团、餐饮企业等)。二是本市或外省市部分屠宰加工企业通过与本市超市、大卖场直销挂钩或第三方配送企业进行猪肉销售。
  2、各流通环节基本情况:一是屠宰环节。本市每年屠宰生猪约600万头,其中五丰上食和爱森两家公司每年屠宰约60万头生猪以分割肉或托盘包装形式进入本市超市、大卖场或专卖店(摊)销售,占10%左右,其余90%左右以白条肉进入本市肉类批发市场。二是批发环节。本市生猪屠宰场和外省市进沪肉品绝大部分进入本市肉类批发市场进行交易。据统计,2007年本市肉类批发交易量约40万吨,占本市猪肉消费总量的70%左右。其中:由本市屠宰场提供和外省市进沪肉品分别为30万吨和10万吨,分别占75%和25%。白条肉经批发交易后,进入本市菜市场、集贸市场、伙食团、餐饮等企业。三是零售环节。目前,菜市场仍是市民购买猪肉的主要场所,菜市场猪肉销售量占本市猪肉消费量80%以上,其次是超市、大卖场,2007年销售猪肉约8.5万吨,占本市猪肉消费量的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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