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44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实施意见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现就新形势下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确立政务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市政务督查工作要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发挥督查效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集中攻关,解决问题,务求实效,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充分认识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建设诚信政府、务实政府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途径,对于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上下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抓督查促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运用督查手段推动工作,使各项方针政策、任务目标、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政务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情况;
(三)《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四)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落实情况;
(五)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以及全市综合性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省政府确定由我市组织实施的惠民利民实事和市政府确定的实事落实情况;
(七)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