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建设局牵头,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根据国家修订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达标改造工作方案。2009年底,全市各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市建设局牵头,市城管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对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底前全部改制为企业化运营。
(二)加强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
1.市建设局负责,在进水水质基本达到设计指标的基础上,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通过验收,同步启动升级改造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2008年6月底前完成南郊电厂二级供水工程的管网工程施工,2008年7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做好桥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2008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扩建工程开工建设,2010年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工程均要采取公开招标(或招商)形式确定合作伙伴,招标(或招商)工作中,要邀请实力雄厚、有在其他城市取得成功经验的水务公司参与。
2.市城管局负责,2008年6月底前恢复桥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6万吨污水的设计处理能力,同步启动升级改造工作,到2009年底,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全面启动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2008年底前开工建设,2009年底前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
3.市滹沱河生态开发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加快滹沱河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2008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建设,2009年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
4.市园林局负责,抓紧实施西北水利防洪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按照新的排放标准要求,2008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建设,2009年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
5.石家庄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管委会负责,采用BOT方式组织实施良村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008年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2009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2010年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招标(或招商)工作中,要邀请实力雄厚、有在其他城市取得成功经验的水务公司参与。
(三)加强各县(市)、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
1.藁城市政府负责,抓紧调试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确保2008年5月底前通过验收;2008年6月底前,制定城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方案,2009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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