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宁政发(2008)8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2008-2012年)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近年来,南京市认真实施依法治市战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逐步增强;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全市依法行政的氛围逐步形成,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起到了积极推动和促进作用。

  2008-2012年,是南京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建成法治政府,对于建设法治南京,促进南京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省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治市规划,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国家、省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结合,努力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为建设活力南京、特色南京、优美南京,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总体目标:按照国务院《纲要》提出十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在过去三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再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全面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法制化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建立;行政监督各项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有效;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想依法办事、会依法办事、能依法办成事的氛围基本形成,基本建成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