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于4月23日按上述三个层次分门别类进行汇总。将省直单位汇总单上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4月24日前,将市直单位汇总单交由市直机关拆墙透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4日-6月15日):各区深入各产权单位及所属单位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督促各单位拆除实体围墙并按照市规划局提出的具体标准和图样新建透空栏杆,实施单位院内环境整治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洁整修。5月1日前,市直部门完成本机关和所属单位拆墙透绿工作。5月底前,四横六纵二环路主干道沿线单位完成拆墙透绿。其他单位6月15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6月25日):市规划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省会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以区为单位,根据调查摸底表和建设标准对需拆墙透绿单位逐一检查验收。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扬,对完不成任务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实施的,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
六、有关政策
(一)拆除围墙、新建透空栏杆、院内绿化美化硬化及建筑物整修费用由沿街单位自筹解决。
(二)对实施的建设项目,规划、城管、园林、交管、电业、供水等部门和单位要提供方便,并免交渣土处置费。
(三)无产权单位的住宅小区及大杂院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拆墙透绿,市里给予补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拆墙透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洪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文昌、市规划局局长王晓临担任。成员有市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和市内五区、高新区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局副局长吕军同志担任。各区和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二)严格质量,文明施工。各区、各部门和沿街单位要增强质量首位意识,严格按照图样和设计要求,选用优质建筑材料,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严防粗制滥造。要加快施工进度,文明施工,既不能影响道路交通和破坏道路绿化,又要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三)强化宣传,讲求方法。此项工作,不仅有利于改善街道景观容貌,而且有利于树立沿街单位的崭新形象。因此,各区、各部门要坚持领导机关带头,选好突破口,发挥示范带动和正面引导的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沿街单位的主观能动性,使“住在石家庄,热爱石家庄,建设石家庄,美化石家庄”成为沿街单位的自觉行动,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