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府办[2008]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整顿和规范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顿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日趋规范和法制化,矿业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但由于矿产品需求旺盛,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各种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5〕3号),巩固和扩大整顿规范工作成果,防止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反弹,确保我县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按照海南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海南省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琼矿整办字[2008]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全面清查我县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重点矿区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彻底清除整顿工作死角,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整合工作,促进矿山开发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检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