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照明设备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2008年上半年,全市政府机构办公建筑使用的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等,全部更换成紧凑型、直管型荧光灯及金属卤化物灯等节能灯具,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消防通道除外)的普通照明控制开关全部更换成延时开关。
方法步骤:
2008年上半年,办公建筑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照明设备的节能改造。
2008年底前,政府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经费来源:申请项目经费。
组织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实施单位:全市政府机构
2、景观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实际需求,应用LED等技术对政府机构景观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十一五”期间,该项电耗降低30%以上。
方法步骤:项目示范,逐步推广,抽查验收。
2008年上半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对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景观照明系统进行LED节能改造示范,全市城区要结合城市亮化和景观照明工程抓好一个政府机构LED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2008下半年-2009年,有计划地在全市政府机构中推广示范改造经验,并组织检查督促。
2010年,全市政府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经费来源: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改造的,可申请市政建设经费或专项经费,各单位自行组织改造的,由单位自筹或申请专项经费。
组织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建设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和节能监测机构参加。
实施单位:市委、市政府大院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其余由产权或使用单位负责。
3、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通过系统诊断及节能综合效益分析,采用节能清洗,风机水泵变频或更新关键设备、系统智能控制等节能技术措施,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十一五”期间,全市政府机构中央空调系统电耗降低20%以上。
方法步骤:项目示范,逐步推广,检查验收。
2008年上半年,在市直机关选择一个综合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示范改造,年底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进行经验交流。
2008下半年-2009年,有计划地在全市政府机构中推广示范改造经验,开展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政府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抽查督促。
2010年,政府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经费来源:自筹经费或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能源服务企业投资,重点项目申请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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