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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工业锅炉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内容
  1、开展锅炉热工性能测试工作
  开展工业锅炉的热工性能测试是加强工业锅炉节能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工业锅炉进行改造的必要前提。近两年内,须对4T/h以上(含4T/h)锅炉,未开展热工性能测试的锅炉,以及未提供热工性能测试报告的新装锅炉进行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区(县)经委、质量技监局、各控股(集团)公司组织进行;其它工业锅炉也应参照执行,并将锅炉运行情况及测试报告上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具有锅炉热工性能测试资质(CMA或CNAL)的单位方可承担锅炉热工性能测试服务。
  2、加强工业锅炉燃煤的煤质管理
  工业锅炉应使用“工业锅炉配煤”或锅炉的设计煤种,其质量不低于《工业锅炉配煤》(DB31/39-2000)的要求,防止因燃煤质量问题导致锅炉热效率等运行指标的下降。
  3、开展工业锅炉节能对标工作
  工业锅炉的节能对标指对照《蒸汽锅炉房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DB31/176-2002)有关指标进行分析,寻找差距,全面提高锅炉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水平的工作。通过“对标”工作,评选“节能标杆锅炉房”。
  市经委会同市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工业锅炉的节能对标工作。各用能单位通过对照“标杆锅炉房”,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对符合“节能标杆锅炉房”条件的单位,可采取自愿报名方式,进行申报;市经委将组织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公布)。
  4、推进工业锅炉节能技术进步
  工业锅炉技术进步应从源头抓起。各区县、控股(集团)公司要加大工业锅炉节能技术进步的力度,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锅炉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各区县、控股集团公司要通过对4t/h以上燃煤工业锅炉的热工性能测试分析,制订节能改造计划,对于能耗高节能潜力大的锅炉要予以限期整改,根据不同情况落实分类推进措施,并将情况报市经委。工业锅炉技术改造前后,应委托具有锅炉热工性能测试资质的单位进行锅炉效率对比测试,实行跟踪管理。
  5、加强工业锅炉管理节能培训
  工业锅炉管理节能培训工作分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要通过对司炉工等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提高锅炉运行效率;通过对管理人员的节能技术应用培训,加强本单位工业锅炉节能技术的应用,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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