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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龙政综〔2008〕96号)


长汀县人民政府:

  汀政经〔2007〕397号文悉。经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修编《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保护规划》指导思想:通过深入挖掘长汀历史文化价值,以城市整体的角度,结合城市发展方向的选择,古城人口的疏散,功能的调整,保护现有的历史文化资源,抢救濒临破坏的民居及其具有传统地方特色的街巷和古城格局,进一步发掘尚未认识和探明的文化资源,使之在合理利用中发扬光大,走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保护规划》规划范围:涵盖了卧龙山及其以南的长汀盆地,即北至卧龙山北角线,经北环路、汀江巷;东至金沙河,经营背街,汀四公路,拜相山南山角线,梅林大道;南至梅林南端与西河;西至西城墙遗址,经西外街,与卧龙山北山角线围合的闭合圈;总面积约5.15平方公里。其中规划核心部分为古城墙范围及水东街片区,面积2.48平方公里。
  三、古城人口容量控制至2010年为1.89万人,至2020年为1.35万人。
  四、《保护规划》保护体系:分为四层次,第一层次为文物古迹保护,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与传统建筑的保护;第二层次为历史街区保护,包括南大街、五通巷、东大街、水东街四个历史街区,面积52.2公顷;第三层次为古城保护区,包括古城范围内的原汀州古城和水东街片区,即一城一片;第四层次为环境协调区,东北至卧龙山北山角线,经北环路、汀江巷;东至金沙河、经营背街,汀四公路,拜相山南山角线,梅林大道;南至梅林南端与西河;西至西城墙遗址,经西外街,与卧龙山北山角线围合的闭合圈。
  五、古城特色格局体现在“三山”、“两水”、“一轴”、“三圈”。“三山”指卧龙山、拜相山和南屏山;“两水”指汀江和西河;“一轴”指北极阁-汀洲试院-三元阁-南大街-隘口的城市中轴线;“三圈”分别指城墙圈、卧龙山南盆地圈和周边山峦围合圈。
  六、古城建设高度按5种类型进行控制,即文物本体建筑高度控制区,限高6-9米区、限高15米区、限高18米区和高度不限区。第一种指古城墙范围内和水东街片区;第二种指包括古城墙内和水东街片区除文物建筑本体,兆征路沿线新建公共建筑外的城市建设地区;第三种指古城墙范围外西南部1个街区,以及位于古城墙内的学校、机关等公共建筑分布区,拜相山周边地区;第四种指古城东北部、南部以及兆征路沿线的新建公共建筑地带;第五种指规划过境公路以东至赣龙铁路沿线,以及卧龙山北面为高度不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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