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9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9日)宣布失效或废止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岩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龙政办〔2008〕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2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07]312号)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的要求,市政府原则同意市环保局制定的《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年度减排计划确定的各个减排项目切实抓好落实,督促各个减排项目按期建成投入运行,同时健全各项目减排工作、减排项目台帐,确保2008年度全市减排目标的实现。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龙岩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确保2008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龙岩市“十一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龙岩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按照《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减排计划。
一、2005、2006、2007年的总量基数
1、二氧化硫(SO2)
2005年排放总量:工业排放量5.7763万吨,生活0.384万吨,共计SO2年排放量6.1603万吨。
2006年排放总量:工业排放量6.0618万吨,生活0.3882万吨,共计SO2年排放量6.46万吨。
2007年排放总量:共计5.877万吨。
2、化学需氧量(COD)
2005年排放总量:工业排放量0.3813万吨,生活2.45万吨,共计COD年排放量为2.8313万吨。
2006年排放总量:工业排放量0.3532万吨,生活2.459万吨,共计COD年排放量为2.8122万吨。
2007年排放总量:共计2.743万吨。
二、2008年度减排目标
1、SO2减排目标
2008年全市SO2排放量计划控制在5.68万吨以内,力争实现全年较2007年削减1.1%。
2、COD减排目标
2008年全市COD排放量计划控制在2.7416万吨以内,力争实现全年较2007年削减0.05%。
三、2008年新增量预测
1、SO2新增量预测
2008年SO2新增量762吨,其中火电行业600吨,非电行业162吨。
(1)火电行业
火电行业SO2新增量=电力燃煤增量×(1-“三同时”执行率)×含硫率×0.8×2+电力燃煤增量ד三同时”执行率×含硫率×0.8×2×(1-脱硫率)。式中,前者表示未脱硫电厂部分形成的二氧化硫排放增量,后者表示脱硫电厂部分形成的二氧化硫排放增量。
2007年全市火电发电量57.81亿千瓦时,2008年发电量增长以12%,发电标准煤耗按320克标煤/kwh计,预计电力燃煤增量22.2万吨;煤炭含硫率按全省平均0.72%计、新增脱硫设施脱硫率按85%计、脱硫“三同时”执行率按90%计,预计2008年火电行业SO2新增量600吨。
(2)非电行业
非电力SO2新增量以水泥(熟料)等主要耗能产品的产量增长预计(宏观增量公式计算为负值),约162吨。
2、COD新增量预测
2008年COD新增932.4万吨,其中,工业879.8万吨,生活52.6吨。
(1)工业
新增工业COD排放量=基准年工业COD排放强度×2008年GDP增量。基准年工业COD排放强度=基准年工业COD排放量(万吨)/基准年GDP(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