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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4、由市教育局负责,加强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普及饮食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健康的饮食习惯,避免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伤害。
  15、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市级年度治理工作经费,市、县(区)人民政府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保证食品安全有关执法监督和检验检测等工作经费。由市经贸委负责,按照市政府年度治理工作方案和市级年度治理经费安排,提出年度重点治理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市直有关部门的治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结合本工作方案自行部署,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并将部署和资金投入情况报市食安办备案。
  16、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开展对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和统计评价工作,做好年度省里对我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检查的迎检工作。
  17、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市直新闻媒体做好全市食品安全报道工作,及时报道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权威信息。
  18、由市监察局负责,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行政监察,促进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和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9、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并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定期评估分析本地的食品安全状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出现重大事故,促进当地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各县(市、区)政府年度治理工作方案须报市食安办(市经贸委)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是贯彻省委、省政府“着力民生、着力民心”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分工,加大投入,把这项工作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创造性、成效性,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二)增强部门合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互相交流治理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互相提供查处案件的各类线索,联手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要相互提供技术支持,实现资源共享,特别在检测设备、检测技术等方面要通过资源整合,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能力;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协调好监管职能交叉问题,力戒摧诿扯皮,确保监管到位。
  (三)着眼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努力构建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要重抓源头治理,规范源头种养行为和食品加工行为,提高生产源头的规模化、组织化、无公害化、标准化水平;要重抓案件处理,严肃追究各环节的食品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努力提高生产经营业主的自律意识;要重抓日常管理,切实做好日常检测把关,日常执法巡查,日常工作推进;要重抓群众参与,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倡导绿色消费,杜绝有害低劣食品的生存,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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