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四)市煤管局牵头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六)市交通局牵头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乡燃气、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自然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市农机总站牵头负责农机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企业(包括水库)5万千瓦以下在建水电工程、河道采砂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十)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地质灾害以及无证采矿和超层越界开采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十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牵头负责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以及船只、渔排停泊点等场所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十二)龙岩工务段牵头负责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十三)连城县政府牵头负责冠豸山机场民航交通设施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十四)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学校安全专项督查。
  (十五)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市属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十六)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专项督查。
  (十七)市文化与出版局牵头负责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单位场所安全专项督查。
  (十八)市林业局牵头负责森林公园和林业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十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十一)市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景点安全专项督查。
  (二十二)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
  (二十三)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二十四)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牵头负责宗教寺庙道观旅游景点安全专项督查。
  (二十五)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十六)龙岩电业局牵头负责全市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完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10日前报市安办。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