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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农函大招生任务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农函大招生任务的通知
(龙政办〔2008〕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2008年农函大招生任务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继续重视和支持农函大办学,充分发挥农函大教育教学资源的作用,把农函大办学计划纳入农民技术员和“10+3”产业用工培训计划。各级财政、民政、老区与扶贫办、妇联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农函大招生工作。各级科协要结合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教育方式,努力提高办学实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附:2008年度农函大招生任务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

  2008年度农函大招生任务表

  单位:人

招生任务


  县(市、区)

在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人数

职业

中专

学员

农村党员、

基层干部

老区、边远

山区学员

贫困

学员

退伍军人

学员

农村妇女

学 员

新罗区

160

190

200

50

150

15

永定县

290

240

200

50

210

15

上杭县

360

220

400

50

230

15

武平县

280

170

400

50

180

10

长汀县

320

180

400

50

210

10

连城县

160

180

400

50

150

15

漳平市

100

160

200

50

110

10

合 计

1670

1340

2200

350

124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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