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雨雪天气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倒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市政办发〔2008〕15号 2008年1月23日)
连日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出现持续雨雪天气,由于积雪过厚,已超过房屋结构规范荷载要求。1月19日至21日,我市发生了10起因积雪导致的大棚倒塌事故,包括蔬菜批发市场、仓库、厂房、办公室、自行车棚等,导致机器、货物被埋。陈宝保根市长对此非常重视,就全市类似大棚的安全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对全市类似大棚的安全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据气象部门预报,此次强降温、降雪天气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为有效防止发生大棚倒塌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把大雪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事故防范应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积极行动,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要立即组织开展大棚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简易仓库、本系统和所有大棚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市场的大棚设施、用电线路、取暖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立即关闭有隐患的市场大棚,禁止业户在棚内过夜。建设部门要对在建和已建成的轻钢结构工程、住宅楼屋顶进行集中检查,避免因屋顶塌陷和冰锥坠落对居民造成人身伤害。农业部门要对农村蔬菜大棚进行检查,防止发生倒塌事故。
三、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解决。对积雪过厚、超过房屋荷载要求、可能发生倒塌事故的大棚,要立即组织清理棚顶积雪;对因棚顶过载造成结构损伤、对可能发生倒塌事故的大棚,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对危险性较大的大棚,要进行加固处理,对安全无保证的大棚,要立即停止使用。
四、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市场的大棚设施、用电线路、取暖设备、使用房屋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立即关闭有隐患的市场大棚,禁止业户在棚内过夜。建设部门要对在建和已建成的轻钢结构工程、住宅楼屋顶进行集中检查,清除屋顶积雪和已形成的冰挂、冰锥,对危险房屋及时除险加固,避免因屋顶塌陷和冰锥坠落对居民造成人身伤害。农业部门要对农村蔬菜大棚进行检查,防止发生倒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