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的交流与合作,整合涉外资源,建立高效的对外开放长效工作机制和稳定的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高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招商引资新格局。面向北美、欧盟、东南亚和日韩等“四大板块”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国内三大区域,坚持大型城市推介活动与小型、专业、多元招商引资活动相结合,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研究世界500强投资战略,力争投资西安的世界500强企业超过100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外包服务体系建设。全年实现外商直接投资10.5亿美元、实际引进内资535亿元、自营外贸出口17.5亿美元。
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加快西咸经济一体化,扩大与杨凌示范区的合作,与关中各市共同推进关中经济区建设。加强与陕北的合作,启动渭北能源化工聚集区建设。深化与陕南三市的合作,在旅游开发、中医药基地建设、水资源利用、农副产品销售等领域取得新成果。
(六)抓好节能减排,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制,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加大节能减排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引导和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推进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和引导示范,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健全监督和奖励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监管。
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全力抓好高耗能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关闭5家以上造纸企业,淘汰落后小水泥生产线3条、产能33.8万吨。贯彻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引导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继续开展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推动节能环保住宅示范项目建设,推广太阳能、中水利用等环保节能技术,建设节能节水示范小区。在大学校园全面推广节水减排工程。
开展主要河流重点污染源全面排查,确保整治成效。继续开展新河、氵皂河、太平河“三河”专项治理。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快各区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第四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试运转,开工建设第五污水处理厂。
(七)努力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落实《
就业促进法》,完善创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举办多种形式的创业洽谈会、项目推介会。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和就业援助制度,新增就业人数10万人,公益性岗位达到2.2万个,稳定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机制。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一批就业见习基地。建成市级和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等5个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其他8个区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逐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和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农村五保对象全部实行政府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25%,建成3所县级中心敬老院,改扩建9所乡镇区域敬老院。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自愿的原则下,实现城六区城镇居民应保尽保,启动长安、临潼、阎良区试点工作。扩大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使特殊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快中小学布局规划调整。建成30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惠及学生1.6万人。完成137所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治理薄弱学校24所。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完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机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行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中小学教师转任交流和校长公开招聘。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