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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村级社会事业公共设施统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4.搞好舆论宣传,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等各行业积极参与,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五、组织分工
  (一)建立西安市农村村级社会事业公共设施统筹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新闻出版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政府研究室、市社科院、市统计局、市信息化办公室、市委新农办、市城改办等。其职责是:指导村级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建设工作,审定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意见,分配各相关单位建设任务,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二)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重大事项,提出年度工作安排意见,组织协调成员单位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对建设资金实施统筹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下达,会同成员单位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和进展情况,统筹协调项目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统一建筑风格。由市建委负责绘制村级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建设平面图。主要依据西安市农村发展的实际,结合陕西农村建筑风格、建筑模式,设计出几套建设风格统一、外观模式统一、标识名称统一的建设图纸,供在项目实施中使用。
  (四)统一资金拨付。由财政局负责回笼各部门用于农村服务设施建设的各项资金,并设立资金专户。按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统一拨付。
  (五)统一协调指导。其他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主动把从各渠道争取和上级下达支持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划入财政局统一账户;对建设项目的建筑风格设计、资金使用等情况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实施联合检查、竣工验收、管理监督;对口进行业务指导、编写教材、指导培训;坚决落实联席会议的重大决策、会议精神,对联席会议负全责。
  (六)统一管理培训。各区县应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县发改委,统一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主动同市上有关部门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取得联系和沟通,争取各部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知识等方面的支持;对下达的项目建设资金,足额拨付到位,不能留有缺口;负责落实建设场地,对所属项目的勘察、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依法负责;派专人收集原始资料、保存工程档案、全程监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管理办法,确定专职人员实施管理,建立使用和管理情况档案,落实场所及设备维护费用,帮助项目法人单位对建成项目实施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充分发挥其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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