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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8号 2008年1月15日)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今年的春运工作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共计40天。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各项工作,努力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春运工作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为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经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铁路、民航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西安市春运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我市的春运工作。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切实做好春运的相关工作。同时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保证。
  二、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安全运输是春运工作最重要的环节。各区县政府要针对近年来本地区事故发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铁路、公路、民航等部门,要对投入的车船、飞机和运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完好;要加强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要注意道口、渡口和交通要道的安全防范工作。
  公安、交通部门要教育司乘人员,按照“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的要求,规范驾乘,消除事故隐患。对严重超载行为,要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公安部门要组织警力,加强对市区铁路售票窗口的治安管理,切实维护好售票窗口秩序。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对公路主干线、较大的客运站和机场进出道路、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堵地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畅通。
  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防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和飞机。
  三、科学安排运力,努力保证旅客出行
  据预测,2008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运量将达到1093.5万人次,比上年春运增长9.35%。其中铁路290万人次,增长6.3%;公路680万人次,增长5%;航空123.5万人次,增长18%。由于2008年“五一”黄金周取消,春运期间,旅客运输需求将更加旺盛,尤其是铁路运输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因此,运输部门要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运力,尽量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铁路部门要按照客流情况,适时加开临时列车和学生、进城务工人员专列。交通部门要克服困难,加强运输组织,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配运力,保证运输紧张地区的运力供给。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与铁路、交通部门加强协作,做好客运枢纽的接运工作,妥善安排好凌晨的客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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