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责任分工
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本辖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动员、安排、组织、督促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督促辖区各单位、村镇、社区落实火灾防范措施。雁塔、未央、灞桥、临潼、长安、阎良、户县、周至、蓝田、高陵等全市10个涉农区县要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农村火灾防控体系,积极推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工作组织,组建治安、消防合一的村民消防队,制定消防安全公约,实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查自治,努力提升农村消防安全水平。
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开展工作。教育、卫生、文化、人防、旅游、民政、农业、广电、文物、市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动员本行业、本系统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工商、公用、城建、供水、供电、交通、城管等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扑救各类火灾事故;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动员、检查指导各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检查、整治工作,按照公安部实施社区、农村警务战略决定的要求,落实社区、农村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消防监督工作,严禁各种违章作业,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单位的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严格执法,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各级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在冬春消防专项整治期间,要组织力量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对圣诞、元旦、春节及元宵节期间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大型群众性聚会活动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检查、督办、指导工作。依照公安部“11·19”全国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即凡未经防火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六、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