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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震应急工作的通知

  (三)推进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是城市防灾减灾的重要措施之一。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应与城市规划的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相结合,平时供民众休闲,震时供民众避险。2010年前,每个区县至少建设一处标志醒目、应急避险设施相对齐全的地震应急避险场所,以提高城市民众应急避险保障水平。
  (四)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建设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是提高地震应急救灾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各类防灾救灾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公共信息平台。市地震局和各区县地震机构要积极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震情、灾情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新思路,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投入机制,制定观测员岗位津贴及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六)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强化地震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要加快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对地震应急工作的检查通报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地震局、规划局、建委、发改委、民政局、应急办、安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小组,每2年要对区县及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地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政府对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视程度;各级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情况;地震应急工作体系建立情况;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情况;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情况;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震情与灾情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救援的资金、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重点目标(生命线设施、重点文物、重大次生灾害源等)的应急保障措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地震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相关数据的更新上报情况;地震小区划工作开展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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