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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林业局等三部门关于西安市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总任务为40万亩。分项目情况如下:
  (一)坡塬绿化项目。营造以优质核桃为主的生态经济林20万亩、建设良种采穗圃1000亩(其中划管700亩)、育苗3500亩。示范园和基地建设分区县任务为:周至县示范园0.15万亩,基地4.35万亩;户县示范园0.05万亩,基地0.75万亩;长安区示范园0.15万亩,基地2.67万亩;蓝田县示范园0.4万亩,基地6.1万亩;灞桥区示范园0.15万亩,基地2.23万亩;临潼区示范园0.1万亩,基地2.9万亩。良种采穗圃及育苗任务按照实际情况由市林业局安排确定。
  (二)湿地植被恢复及防护林带项目。完成5万亩的湿地植被恢复任务,具体分区县任务待渭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和投资标准批准后确定。
  (三)村庄绿化及主干道路绿化项目。完成1000个村3万亩的绿化美化及2万亩的主干道路绿化建设任务。
  村庄绿化项目3万亩建设任务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分区县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主干道路绿化2万亩分区县任务为周至县0.2万亩,长安区0.4万亩,蓝田县0.3万亩,临潼区0.1万亩,高陵县0.5万亩,阎良区0.5万亩。
  (四)浅山区植被恢复项目。恢复浅山区植被10万亩,根据国家下达我市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工程年度投资计划执行。
  (五)保护体系项目。主要完成大绿一期工程34万亩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的预防救治体系以及后期管护、保护设施建设等。
  管护面积分区县任务按照检查验收后确定的各区县完成任务确定。
  五、市级补助资金
  市级补助资金参照大绿工程一期建设补助标准和有关项目建设概算规定,具体情况为:
  (一)补助标准
  1.坡塬绿化项目。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每亩市财政补助650元,其中区县工作奖励经费20元(栽植费、管护费等由群众投工投劳解决)。
  新建采穗圃、示范园、育苗建设每亩补助1000元。
  划管采穗圃按照每亩市财政预安排9000元(三年)的标准,根据接芽的产量和采集量多少补助农户。
  2.湿地植被恢复及防护林带项目。鉴于目前我市正在编制渭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涉及湿地植被恢复约3万亩,待该规划确定后,参照其确定的湿地植被恢复投资标准启动实施大绿工程二期湿地植被恢复项目。
  3.村庄及主干道路绿化项目。村庄绿化项目:根据《西安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和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新农发〔2006〕4号)精神,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补助奖励标准并将补助资金下达各有关单位,资金来源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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