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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市重点防御县城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八)建立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2008年底前建成我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各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预案编制、修订、审批、备案和检查制度。适时组织应急模拟实战演练,检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实现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启动预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行动不超过1小时,灾民得到基本生活救助不超过24小时的目标要求。

  (九)加强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作为地震抢险重要力量的作用。整合各县(市、区)救援队伍资源,建立全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和业务训练,发展地震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援力量。

  (十)深化防震减灾宣传。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机制,搞好防震减灾宣传基础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因地制宜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社会性宣传,利用党校、讲师团等阵地加强对各级领导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7.28”唐山纪念日、科技活动周、“12.4”普法宣传日等纪念日开展集中性、具有一定规模的防震减灾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使防震减灾知识家喻户晓,广大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以及自觉遵守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意识得到提高。

  四、保障措施

  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市重点防御县城人口稠密、经济发达、财富集中,是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领导、重点监视、周密设防。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市重点防御县城所在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各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作用,制订本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和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不断完善防震减灾行政责任制,强化地震行政执法,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大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根据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战略任务,规划好防震减灾工作重点项目,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防震减灾要求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

  (四)认真组织实施防震减灾“十一五”发展规划。在“十五”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市重点防御县城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各地防震减灾“十一五”发展规划,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重点项目立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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