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煅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督查内容:
1、综合内容方面 :各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和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以及对2007年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2、专项内容方面。(1)对非煤矿山采场、尾矿库、冶金锻压生产经营企业督查的重点内容:各种证照手续的换发、核准情况;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资源整合和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冶金、锻压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2)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企业工艺管理、设备管理、仪表联锁管理等情况;企业特殊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加油(气)站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等。(3)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重点督查内容:各种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氨酸钾等禁用药物情况;是否存在“四超一改”和“三违”现象;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经营企业的仓库是否存在超量、混存混装现象;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现象。(4)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督查内容: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三违”、“三超”现象;经营企业帐物是否相符;库区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各级公安部门打击私藏(私制)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情况,打击了多少起,缴获了多少炸药、雷管,对相关责任人是否追究了责任。(5)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督查重点内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和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和整改、除险加固情况;尚未消除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计划,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应急管理制度的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尤其是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与相关应急预案是否有效衔接;应急管理和指挥人员、相关的职工是否熟悉事故或险情发生后自己的职责以及应当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资、通信保障是否落实,是否可靠完好,是否满足救援需要;应急救援队伍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开展经常性训练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情况,以及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参加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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