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中央《规划》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七届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落实工作范围内分管部门、单位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负责监督检查城乡规划执行情况,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规范情况等方面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情况,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等方面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清理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
五、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
六、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协办单位:州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旅游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祁曼管委会。
协办领导:李国安、乔伟建、葛明、范湘平、余新民、李铁里、杨银林、张喜平。
副州长 乌音山
责任范围:对全州民族宗教、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中央《规划》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七届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落实工作范围内分管部门、单位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负责监督检查教育乱收费治理情况,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
三、负责监督检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购销、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