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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08年度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08年度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8〕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2008年度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五日

信阳市2008年度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456号令)、《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省政府第111号令)和《信阳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信政文[2008]1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保障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的,从实际情况出发,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建立“以乡(镇)敬老院建设为主体,以县为单位建设适度规模的中心敬老院为辅助,以加强村级敬老院管理为重点,以协议代养为补充”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和管理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目标任务。2008年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要达到40%,全市新建、改建或扩建敬老院105所,需新增房屋3257间,新增床位5400张,新入住五保对象5370人。

  (二)时间要求。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工期7个月,2008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资金筹措和招标工作,“五一”前全部开工建设,“十一”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10月底前完成各项配套设施建设,11月底前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组织五保供养对象入住。

  三、工作要求

  (一)搞好项目规划。各县区要在对辖区农村五保供养状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资源有效利用的原则,按照以乡镇敬老院建设为主、以县为单位建设适度规模的中心敬老院为辅助、以村级敬老院建设为补充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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