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县、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机械、石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市建委牵头,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建设施工企业(包括桥梁、隧道、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市消防支队牵头,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饭店、网吧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信阳供电公司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公路养护施工单位和水上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防汛防洪、病险水库、河道、渔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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