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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和给李高奎时富宗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和给李高奎时富宗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信政〔200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担负着我市防火灭火和各类抢险救灾、社会救援任务。多年来,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文化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能,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信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消防部队在发扬成绩,认真做好消防灭火工作,保持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的同时,圆满完成了“两会”、“信阳茶文化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十七大”、河南省糖酒食品交易会等多项重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在今年淮河流域抗洪抢险斗争中,广大消防官兵不畏艰险,勇往直前,谱写了一曲消防官兵为人民的生动赞歌,受到公安部记集体三等功表彰。经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市公安消防支队荣记集体二等功,给支队长李高奎、政治委员时富宗各荣记个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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