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补充调整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明确相应工作职责的通知

  (三)研究知识产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等涉及政府行为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四、地区科技局
  (一)将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科技管理和科技创新全过程,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二)贯彻落实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科技政策、规划和计划管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科技发展中知识产权战略;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成果推进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办法、措施。重点支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明专利,培育依靠自主知识产权取得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品;
  (四)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指导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试验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的体系和机制。
  五、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商标管理、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及时向地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在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典型案件及相关信息数据。研究和提出加强商标保护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三)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流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执法检查工作,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围绕我区实施的商标品牌战略,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商标战略,引导企业进行商标注册,特别是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鼓励其创立喀什知名商标、新疆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五)加强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和会展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
  (六)会同地区知识产权局处理涉及商标、特殊标志、商业秘密等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七)加强和规范广告出证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八)收集、汇总全地区商标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开展商标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行政管理工作,帮助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商标管理和保护工作。
  六、地区新闻出版(版权)局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