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长缨东路206-5号直管公房特危楼排险拆迁安置工作的通告
(市政告字〔2008〕1号 2008年1月8日)
2007年12月29日,长缨东路206-5号直管公房楼一户住宅发生煤气罐爆炸,造成该楼部分倒塌、楼房结构严重破坏,已无法居住和使用。为了切实保障该楼全体住户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市政府决定尽快对该楼予以拆除并安置全部住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鉴于该楼损坏严重,为确保住户和行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希望全体住户积极配合,于元月25日之前,搬出危楼。
二、因爆炸涉及的善后和救助工作由新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房屋的拆迁和安置工作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负责。为确保群众安全过冬,市房屋管理局给全体住户先行发放三个月过渡费。
三、由市房管局按照现行拆迁安置政策尽快制定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并向群众予以公布,妥善安置所有住户。
四、市发展改革、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同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