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力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级财政增收和超收部分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对原有12项民生工程所需资金,要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新增的6项民生工程也要尽可能列入预算,没有落实的,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方式安排到位。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各项民生工程实施需要。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规范民生工程资金发放。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整合相关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充实一线工作力量。要大力推广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经验,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把基层情况搞准,把数据核实,保障各项补助到人的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做到不重、不漏、不冒,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谋划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民生工程实施向纵深推进。
(五)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工作实效。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全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定期组织综合督查;各工程实施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要研究改进督查方法,注重提高督查效果,寓督查于服务之中,积极帮助各地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整改,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对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附:阜阳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阜阳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云飞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子鹏 市政府秘书长
姜西民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 斌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