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气瓶、压力容器以及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的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武器科研装备试验安全管理的安全管理情况。
旅游: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掌握旅游安全预防、救护知识、救护技能等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中央(外省)驻青及省管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省级有关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调整和确定具体的督查内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综合督查,省级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自监管范围的专项督查。省安全监管局和青海煤监局负责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省公安厅(公安交警总队)、省交通厅负责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省交通厅负责水上交通领域;青藏铁路公司负责铁路领域;民航青海安全监管办负责民航领域;省建设厅牵头负责建筑施工领域;省公安厅(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消防安全;省水利厅负责水利领域;省经委负责电力、煤炭、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省农牧厅负责农业机械领域;省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领域;省旅游局负责旅游领域;省国资委负责省管企业的督查;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对中央(外省)驻青企业的督查;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气象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其监管职责范围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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