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鼠疫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鼠疫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全市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划定控制区域:县(市)区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上一级政府核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疫区实施封锁。
(4)人群聚集活动控制:当地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活动。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对鼠疫患者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视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交通卫生检疫:市政府组织铁路、交通、检验检疫部门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移交。
(7)信息发布:鼠疫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8)开展群防群控: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转移或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制订鼠疫防治技术方案;提出启动鼠疫疫情应急反应和成立市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建议;组织实施鼠疫疫情调查、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开展疫区卫生处理,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鼠疫疫区的建议;组织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市发改委:根据鼠疫防治的实际情况,加强重点地区鼠疫防控基础设施建设。
市经委:紧急动用市级医药储备,迅速向疫区提供预防、控制疫情和治疗患者及消毒等方面的储备药品和器械;及时组织调运疫区人民生产、生活所必需的物资。
市交通局、辽阳火车站:按《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实施办法,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卫生检疫工作,优先运送疫情处理人员、药品、器械和有关物资。
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疫区家畜的鼠疫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辽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涉及国境卫生检疫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