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落实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8〕73号)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
厦门市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落实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流域办《关于印发〈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闽流域办〔2008〕1号)的要求,制定以下落实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整治机构
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它列入200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厦门市委市政府也一贯重视该项工作,上世纪末就成立了厦门市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的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果。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努力把我市九龙江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主要目标:
市控流域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功能要求;完成工业COD减排目标。
(二)整治内容:
辖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中水回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垃圾回收和处置、水土流失治理、“青山挂白”等矿山整治、生态林建设与保护、海洋环境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任务与分工
(一)饮用水源达标率
城市水源达标率、县城水源达标率达到相应水质要求。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政府、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
1、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破坏水源的设施和排污口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