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务动态》:主要内容为各级各部门有关政务方面的动态性信息。发行范围为市领导及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网络成员单位(其中涉及市领导讲话精神的信息,原则上要求报送单位需先报经领导本人审定,或报由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审定签署意见后方可刊发)。借助厦门市政府网站平台,开辟专栏,专门刊发外网政务动态类信息。今后传统纸质《政务动态》将逐渐向政府网站新闻信息过渡和融合。
(三)《政务专报》:刊载向市委报告的市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政府主要会议的研究事项和内容;向相关市领导内部通报政务工作进展和情况等。发放范围视情况而定,一般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厅机关领导。
(四)《参阅件》:通过市政府驻外办、互联网以及本市各部门的行业系统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中央和省重要政策走向及外省、市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主要内容:各界人士对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调研性文章;国务院、省政府及所属部门工作信息、政策性信息;外省、市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发放范围视内容确定,以市领导为主。
(五)《厦门信息》:分为上报国办、省办版。主要内容:及时反馈上级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向上级政府反映厦门重要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交流工作中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经验和做法。
五、完善制度
(一)实行信息工作人员报备制度。各单位要主动向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提供信息工作的分管领导及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遇人员调整时,要及时提供调整后的情况(通过信息报送渠道或市政府办信息处传真5056740,及时告知人员变化情况及新任信息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二)网络队伍建设制度。一是重点完善信息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度。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实施信息工作人员跟班培训,各单位可选派信息工作人员,经安排在市府办信息处跟班培训。二是开好片会,分中属省属单位、综合经济部门、建设口、社会事业口、各区、新闻媒体六大片进行。
(三)信息工作考核制度。每月对各单位报送信息被采用情况进行汇总计分考核。考核原则着重体现质量原则、时效原则、公正原则,有奖有促,奖促分明。对国办、省府办采用的信息,尤其是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参照国办、省办做法,提高奖励分值,实行优稿高酬重奖。对重要信息漏报、迟报、瞒报的,对约稿不报的,实行扣分;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给予通报。通过制度约束,使工作网络目标统一,管理规范,发展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