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发挥好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作用,鼓励科技企业进行风险投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主办单位及责任人:市科技局刘燕琨、市经委王春燕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政府信息产业办,各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派出机构
118.继续深化文化事业改革。
119.实施文化产业带动工程,培育创意产业等新的文化业态,扶持一批具有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的大型文化项目。
120.制定文化设施规划,完成呈贡新城文化设施项目布局,开工建设市博物馆二期工程。
121.新建、改扩建乡镇文化站15个、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437个。
122.继续抓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抓紧对濒危文物建筑的抢救维修。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的保护,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123.完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昆明市支中心”建设。
主办单位及责任人:市文化局朱建国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
124.继续围绕“居住、休闲、养生、体验”在昆明的主题,加快精品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125.深入推进六大旅游景区和阳宗海旅游小镇等项目开发建设,突出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和乡村旅游,加强交通、旅游标识、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市场开拓力度。
主办单位及责任人:市旅游局黄峻峰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城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政府信息产业办,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26.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实施多主体、多元化、多形式的办学体制。按照“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城乡联合”的模式,推行集团化和规模化办学。
127.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股份制合作形式办学,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可以试行“国有民办”、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整体转制为民办学校。确定梯次奖励标准,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新建、扩建民办学校。
128.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
129.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校长公开选拔任用制度,完善考核奖励办法。积极推进对外合作办学,扩大教育对外交流。鼓励教师在公办和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
130.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的历史债务。
131.加快中华小学、昆三中搬迁建设。
132.完成99所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
13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标准办好安宁、嵩明两个职教园区和公共实训基地。
134.鼓励新老教育资源向城郊、新区发展,扩大发展空间。
135.开展主城区优质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对校”对口支援工作,选派150名城镇学校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到农村学校支教和挂职,选派150名郊县区学校干部、教师到主城区优质学校挂职和进修学习。
136.全面实施城市免费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落实“两免一补”。
137.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主办单位及责任人:市教育局蔡杰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外侨办,各县(市)区政府,呈贡新城管委会
138.围绕“管办分开、医卫分开、医防分开、医药分开”的目标,放开放活医疗市场。
139.完善医疗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将民营医院建设纳入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鼓励发展民营医院,扩大医疗资源总量。修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分地区、分类别确定设置标准,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各类医疗机构。鼓励各类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产权多元化改造、重组。
140.创新医院管理机制,探索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加快“药房托管”试点工作。
141.将部分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单位,在社区与医院之间实行双向转诊。
142.加快市中医院搬迁建设。
143.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职能,推进市儿童医院南市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市区、市中医院整体搬迁等建设项目的实施。
144.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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