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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
(昆政发[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建设的决定》(昆发〔2008〕12号),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提高昆明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全面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制定本意见。

  一、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突出规划在城乡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管理、经营等多个环节的地位和作用,统筹城乡发展,不留空白,确保每一个建设项目都按照规划实施,不盲目建设。全面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放眼世界,瞄准国内外一流水平,引入先进理念,强化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提高规划设计水平,高起点定位城乡规划编制。完善规划编制与管理体系,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建设城市空间布局的地理信息系统和城市生产力布局的环境承载力系统,高标准进行城乡规划管理。超越物质空间规划,体现人文关怀,把握历史文脉,尊重环境要素,提高规划品位,把昆明建设成集湖光山色、滇池景观、春城新姿,融人文景色和自然风光于一体的森林式、环保型、园林化、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特色生态城市。

  (二)总体原则

  1.规划是生产力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引导建设、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落实规划是政府的第一资源、第一责任。在制定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城市、镇、乡和村庄发展;在实施城乡规划时,要根据城乡特点,强化对乡村规划建设的管理,完善乡村规划许可制度,坚持便民利民和以人为本。城乡规划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控制,杜绝违建。

  2.科学规划和依法行政原则。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引进先进的规划理念,依法编制城乡规划,包括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和村庄规划,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建立完善规划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程序和制度。实行城乡规划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黑线“六线”制度,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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