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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

  (二)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一二三四五六”重点工程。实施城市交通拥堵缓解、微循环道路改造、城乡公交一体化、公共空间开辟、昆明信息港开港等一年实现工程;实施“一湖三环”闭合、园区和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等两年突破工程;实施主城区、环湖及29条入湖河道截污收集处理、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建设、市域环境生态系统建设等三年达标工程;实施主城和环湖轨道交通、“两环五射”高速公路、昆明新机场一期、牛栏江调水等四年投运工程;实施“城中村”重建、主城改造、县城建设、小城镇开发等五年提升工程;实施城市地铁、滇中城际轨道、滇池清淤和外流域调水、城市“四创两争”、滇池流域城乡一体化、滇中区域(同城)发展一体化等六年基本实现工程。

  (三)坚持主城和新区并重的原则,加快新区建设,推进呈贡新城30平方公里核心区和空港经济区建设,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及路网建设,加快市级行政中心和搬迁项目建设,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实施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路和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加快南城、西城规划建设各项前期工作。

  (四)2008年前,全市各县城根据昆明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和上报审批。2009年前完成重点镇和旅游小镇总体规划编制的上报审批;完成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完成重点镇的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区域、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做好乡镇规划之间的衔接,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五)2008年,全市各县城要制订本地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按年度计划,做到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积极推进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与农村的对接和共享。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公交、供排水、燃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供电、通讯、地下配套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过境国道、省道,加快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次干道建设,实施城乡路网建设,做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

  (六)2008年,全市各县城实施1至3条道路建设,启动县城老城区旧城改造,完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完善重点镇供水设施、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各重点镇完成供水设施、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前期工作,启动镇容镇貌改造工作,加强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镇集贸市场建设,彻底改变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状况。创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示范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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