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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
(昆政发〔2008〕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建设的决定》(昆发〔2008〕12号)提出的各项城乡建设目标任务,推进昆明城乡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战略部署。当前,昆明正进入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时期。在现代新昆明建设中,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已成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中之重。在千载难逢的重大发展机遇面前,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快城乡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用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用新的信念、理念和观念指导实践,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富民、强市两大目标,强化城乡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城乡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做到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规划先行,节约资源,配套建设,完善功能,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开发水平。通过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提高城市对县乡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形成经济支撑有力、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居环境优美的现代城乡体系,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推动我市率先走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宏伟目标。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统筹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强化主城和县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正确处理好中心城市与县城和重点镇建设以及周边乡镇、村庄的相互关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确保城乡建设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促进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三化”原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的要求,先规划后建设,做到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坚决实行城市道路的红线,生态绿化的绿线,水源、河道保护的蓝线,市政公用设施的黄线,名胜古迹的紫线,高压走廊的黑线,凡是涉及市政基础设施的道路、给排水、供电、广电、通讯、燃气等工程以及建筑物,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做到适度超前,全面满足城市综合配套功能的发展要求。研究制定城乡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和建筑物设计、勘察和施工的标准化技术规范;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行业、建筑勘察设计行业、工程监理行业、工程中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各项基础设施和建筑物施工的工艺化流程技术规范等三项规范。用“三化”指导实践,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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