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昆明市广播电视局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复函
(昆审改办发〔2008〕13号)
市广播电视局:
你局《昆明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再次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报告》(昆广报〔2008〕8号)收悉,经市审改办认真研究,并报市审改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根据《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和《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核确认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局对原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取消“《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核”、“《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核发”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3项行政许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