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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24号)确定的19个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

  (二)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2008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发放安全生产资料、播放安全生产电影和电视节目、开展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等时间和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

  牵头单位: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三)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和民航运输、旅游、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煤矿:狠抓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措施的落实。突出煤矿防治瓦斯、防透水,进一步完善井下基础设施,改进安全技术措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和超层越界开采。规范煤炭资源整合,指导各类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

  牵头单位: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参与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

  2﹒非煤矿山:狠抓井工开采矿山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检查和监控,严防发生溃坝事故。以采矿许可证的清理为切入点,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牵头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参与单位:省国土资源厅、黄金局。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开展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品种的非法运输行为;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行为。

  牵头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厅、交通厅、国防科工委。

  参与单位:省供销社、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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